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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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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10月12日讯: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名;

(四)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为实际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zfhcxjs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简章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0日。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综合管理部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也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2019年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报名邮箱:czstszx@vip.126.com

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将及时公布岗位招聘进展、空缺情况以及招聘结果。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报考,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履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并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按照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将聘用人员注册手续转入招聘单位。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19-86619905、0519-85682053

监督电话:0519-85689168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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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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